根据国际标准,听力损失程度分为以下几类:(分贝,即dB)
我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规定的听力残疾分级标准与1997-WHO推荐的听力障碍标准相接轨。依据听力损失程度不同,从结构、功能、活动和参与、环境和 支持四个方面,将听力残疾划分为四级:
听力残疾一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90 dB HL以上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,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,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严 重障碍。
听力残疾二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~90 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只能听到鞭炮声,敲鼓声或雷声,在 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严重障碍。
听力残疾三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~80 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只能听到部分词语或简单句子,在 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,在社会活动参与方面存在中度障碍。
听力残疾四级: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,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~60dB HL之间,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,能听到言语声,但辨音不清,在理解 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,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存在轻度障碍。
听力伤残分级
级别 听力伤残程度
一级 双耳全聋,听力伤残值大于90dB.
二级 一耳全聋,另一耳听力伤残值大于80dB。
三级 双耳听力伤残值大于70dB。
四级 单耳全聋或听力伤残值大于或等于50dB。
听力损失的分类
工作场所的噪声,遗传因素和一些疾病综合起来对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类型的听力损失,听力损失可分为五种:
(1)传导性听力损失:它是由于外伤、或者声波由外耳经中耳传至内耳的传播途径上发生问题引起的,比如听骨、鼓膜。
(2)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:此类型存在内耳退化,这可能是由于正常老化的结果,或是由于药物中毒引起内耳到大脑皮层整个神经系统退化所造成。
(3)混合性听力损失:是前面两类型听力损失发病因素并存的结果。
(4)中枢性听力损失:该类耳聋表现为耳蜗核平面以上病损,听力图以低频损失为主,可以是自身免疫、遗传、外伤、桥脑小脑角区占位性病变等多种损及中枢听觉神经系统的病因(病变)所致。
(5)功能性听力损失:是指非器质病变引起听力下降,如精神病等。